国有资产
产权界定
一、法律依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国资法规发第
68号)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工作,按照资产的现行分级分工管理关系,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第三十七条 在
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梅溪路
4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肖海有
副书记、副主任
办公电话:
63186786
具体负责人:张金山
产权管理科长
办公电话:
63176126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服务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1
、被界定单位申请 →
2、主管部门受理检查 →
3、清理界定→
4、国资部门认定 →
5、办理产权登记证
七、业务咨询:
南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电话:
63176126
八、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国资委监察室
电话:
6318590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
6339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