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发布日期:[08-10-22 11:11:13] 点击次数:[]

国有资产 产权界定

 

一、法律依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国资法规发第 68号)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工作,按照资产的现行分级分工管理关系,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第三十七条 在 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梅溪路 4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肖海有   副书记、副主任   办公电话: 63186786

    具体负责人:张金山   产权管理科长   办公电话: 63176126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服务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1 、被界定单位申请 → 2、主管部门受理检查 → 3、清理界定→ 4、国资部门认定 → 5、办理产权登记证

七、业务咨询:

南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电话: 63176126

八、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国资委监察室   电话: 6318590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 6339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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