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和工资总额审核
一、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
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确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的企业负责人的奖惩。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国资委企业分配科
办公地点:南阳市梅溪路 4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桑万有 副主任 办公电话: 63165298
具体负责人:杜春香 企业分配科长 办公电话: 63185908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服务承诺时限:
25 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 2、主管部门受理→ 3、提交国资委党委研究审批→ 4、反馈考核与年度薪酬、奖惩意见→ 5、下文实施
七、业务咨询:
南阳市国资委企业分配科 电话: 63185908
八、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国资委监察室 电话: 6318590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 6339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