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企业中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审批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办
办公地点:南阳市梅溪路4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肖海有 副书记、副主任 办公电话:63186786
具体负责人:方遂昌 企改办科长 办公电话:63134897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五、服务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设立独资公司的申请文件;设立独资公司的批准文件;国资委委派(职代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的文件;董事会拟定的独资公司章程;董事会关于公司章程的决议。→2、材料不全的,发回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七、业务咨询:
南阳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办 电话:63134897
八、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国资委监察室 电话:6318590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