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发布日期:[08-05-04 17:50:40] 点击次数:[]

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
提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月25日)

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

(2005年1月25日)

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

同志们:

  这次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是今年以来中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第一个工作会议。会议开始时,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同志做了重要讲话。黄丹华同志做了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是经国资委党委讨论的,我完全赞同。今天上午,与会同志围绕今年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毅中同志还要讲话。这里我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着重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对推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

  搞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腐败是一种腐蚀剂,如果企业发生腐败问题而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抑制,任凭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势必会削弱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当前中央企业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发展正处于重要阶段,搞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顺利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惩治腐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总结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纲要》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纲要》精神,从多方面进行不懈努力,在中央企业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环境和氛围,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惩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这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推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我们在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的同时,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干坏事,制度不好也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到反面。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分析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时指出,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还不完善,使一些人进行形形色色腐败活动有机可乘。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提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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