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实意见〉的通知》(宛发 [2004]20 号),设立 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机特设 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 职责。根据市委决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市 规定的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一 . 划入的职责
(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管理的 职责。
1. 研究拟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度负责全市 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研究提出具体措,指导国有企业法律 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 组织实兼并破产 . 减产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在就业工程。
(二)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 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群团,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
( 三 )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 党建工作的职责。
( 四 ) 市财政局有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 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2 、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3 、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 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划转、转让、纠 纷调处等;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本金统计分析; 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 五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拟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 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 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 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
(二)代表市政府向部分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提交 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 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 度。
(四) 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 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 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 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其使用提出意 见。
(六)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法律顾 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检查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标准。
(七)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 事项,审核批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收益 运用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并加强监 督管理。
(八)负责委机关、下属单位和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