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 67 名。其中, 部门领导职数 2 正 3 副,纪委书记 1 名。政治部主任按副处级配 备。科级领导职数 35 名 ( 其中政治部副主任 2 名、企业兼并破产 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1 名、直属单位党委专职 副书记 1 名、总经济师 1 名、总会计师 1 名、总工程师 1 名,按正科级配备 ) 。 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 制 9 名,经费实行垒额预算管理。 设立南阳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离退休干部 作办公室。 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 服务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离退休干部工作。受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领导。人员编制 15 名,其中,主任 1 名 ( 按副处级配 备),副主任 3 名 ( 按正科级配备 ) ,工勤人员 2 名。内设两个服务中心,科级领导职数 2 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设立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心,由市国资委领导,负责市国 资委所监管国有资产融资、产权交易、拍卖、闲置资产调剂、资 产评估等工作。科级事业单位,编制 10 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五 . 其他事项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企业的关系。按照政企分开 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 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督 经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不得 埙害所有者的利益,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市财政局的关系,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 财务会计制度,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管理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送财政局备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的草案,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市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 包括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 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等费用,有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预算 管理办法提出建议计划,由市财政局审核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 草案,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监 管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国有资本金收益收缴纳入市级预算 和国库管理,建立国企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其投入使用由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要求编制预算建议 计划,预算批准实后,市财政9 7 3 1 2 3 4 5 4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