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08-05-04 17:01:20] 点击次数:[]

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 15 个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 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机关工作情况的综合、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工作;研究市 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市属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市属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履行对市属企业重大投资 决策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市属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市属企业的发展。
(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处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政策和办法,组织对监管国有资 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分析国有经济运行信息;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 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六)企业分配处 拟定市属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定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 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七)行政资产管理处 负责市直机关占用国有资产的财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处置、产权调剂、产权纠纷、资产评估等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监督管理 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工作。
(八)事业资产管理处 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的财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处置、产权调剂、产权纠纷、资产评估等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监 督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市级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
(九)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办法;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及备案;对市属企业国 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市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十)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处 负责集体企业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制定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指导、监督、审核集体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负责市属服务类企业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预算管理、资本收益、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等工作。
(十一)企业改革改组处(南阳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市属企业改革的政策;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市属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 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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