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08-05-04 17:01:20] 点击次数:[]

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市属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市属企业依 法兼并破产,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市属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 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南阳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监事会工作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市属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企业干部管理处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研究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 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党建工作处 负责市属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市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市属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 传和新闻工作;协调市属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市属企业的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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